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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电池指令2013/56/EU测试与标签要求解读

发布:2024-01-15 14:21,更新:2024-05-16 07:30

欧盟电池指令2013/56/EU包含了一系列关于电池和蓄电池的测试办理要求。以下是该指令的一些主要要求:

 

  1.电池中有害物质限制要求:

 

  汞(Hg)含量超过0.0005%(5ppm)

 

  镉(Cd)含量超过0.002%(20ppm)

 

  铅(Pb)含量超过0.004%(40ppm)

 

如果电池中的有害物质超过上述限量,需要在划叉的带轮垃圾箱标志下附加超过限量的金属的化学符号,并且符号的面积至少为带轮垃圾箱标志的四分之一。

 

2.电池标签信息要求:

 

  电池应标有以下信息的标签:

 

  制造商名称、注册商标或商标

 

  电池类型

 

  批次或电池的序列号或其他能明确识别电池的信息

 

  电池型号标识

 

  制造日期

 

  上市日期

 

  化学组成

 

  电池中所含的除汞、镉或铅外的其他有害物质

 

  电池中的关键原材料

 

  容量(适用于便携式和汽车电池)

 

  在特定应用中使用的平均持续时间(适用于便携式电池)

 

3.分开收集符号和超限量物质化学符号:

 

  与指令2006/66/EC相同的分开收集符号(十字划叉的带轮垃圾桶符号)

 

  超限量物质的化学符号

 

4.二维码要求:

 

  电池应附加二维码,其中包含上述所有强制性信息、合格声明和电池报废信息。

 

5.制造商和进口商标注要求:

 

  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在电池、包装或法规规定的随附文件上标注其名称、注册商标名称或注册商标以及可以与其联系的地址。

 

6.说明和安全信息:

 

  每个电池应随附说明和安全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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